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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人员资格证考试简介

发布日期:2012-06-12 发布人:admin

1999 年 10月 1 日中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规定: “ 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中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1年12月27日制定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取得导游资格证。”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等级考核制度。导游人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四个等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 导游资格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统一核发,全国有效。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政策、标准和对各地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行本行政区域内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负责本地区导游人员的考试工作。

1989年国家开始实行导游员资格制度,国家统一组织考试。从2000年开始,初级导游资格考试由各省、市、自治区组织,每年进行一次(个别的省份一年考试两次)。考试时间各省(市、区)不统一,报名时间大致都在六至九月份(要特别注意通过网络、报刊等渠道查看省旅游局通知的具体时间),考试时间基本上都安排在11月份。

中级导游员资格考试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命题,全国统一时间考试,考试组织由各省(市、区)旅游局负责,依据国家旅游局提供的标准答案进行评卷,成绩通过专用软件上报,通过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公布和查询成绩。现行考试科目为两科:导游知识专题、汉语言文学知识专题或外语,两科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通过。

高级、特级导游从2000年以后国家未组织过考试。

报名条件

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体查看各地报名文件通知。

 

考试时间

由各省结合自身情况自定。一般为每年一次,少数省是每年两次,比如2011年导游考两次的城市就有广东(分第一次和第二次、重庆(分春、冬)等,所以考生要向当地旅游局问清楚考试的时间。

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10月至12月间,考试包含笔试和现场考试(即口试)。

考试科目

各省旅游局根据自己省的旅游景点的特点来编写教材,设定考试科目,通常包含:导游基础知识、导游实务或导游业务、旅游政策与法规。

具体查看>>2012年各省导游资格考试科目参考表|2012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教材列表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

    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省人员需暂住证

2、学历证明原件

3、国家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必须包括常规检查及肝功、乙肝两对半检查)。

4、本人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5、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完整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导游资格证和导游证的区别

 

导游资格证就是我们所说的从业资格的考试,一般我们说的考导游证,就是考的资格证,有了资格证之后,找旅行社挂靠,申领导游IC卡,也就是导游证,是出团的时候带的那个。

简言之:资格证是从业资格,导游证是上岗许可。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与导游证是两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证书。两者的联系是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是取得导游证的必要前提,也就是说,要取得导游证,必须首先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但是,应当指出的是,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并不意味着必然取得导游证。

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与导游证的区别在于:

(1)性质不同

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是标志某人具备从事导游职业资格的证书;而导游证则是标志国家准许某人从事导游职业的证书。前者是表明某人具备导游职业的资格,而后者表明某人获准从事导游职业。

(2)颁证机构不同

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是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或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部门颁发;而导游证则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部门颁发。

(3)领取程序不同

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是参加导旅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后,向旅游行政部门领取;而导游证则必须是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后,方可向旅游行政部门领取。

(4)作用不同

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仅仅是表明持证人具备了从事导游职业的资格,但并不能实际从事导游职业;而导游证则表明持证人可以实际从事导游职业。前者是从业的资格;后者是从业的许可。

(5)期限

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没有期限规定;而导游证是有期限规定的,即《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导游证待有人需要在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 3个月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临时导游证购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并不得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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